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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简介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政务院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规定开征房产税,1951年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1973年将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后,城市房地产税仅对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的房产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房产征收。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重新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纳入该税征收范围。同时,将对内资纳税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并于1986年9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市房地产税仍保留,继续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征收。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是一个古老而又普遍征收的税种,我国周代征收的廛布、唐代征收的间架税就具有房产税的性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征了房产税(或房地产税、不动产税)。房产税税源稳定,税负不易转嫁,比较便于征管。由于房产不能移动、税基固定,比较适合作为地方税。我国及大多数国家、地区都将房产税作为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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